编辑: 苹果的酸 | 2015-02-05 |
1、公司名称:莲花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住址:江西省莲花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项光明(暂定)
5、注册资本:不超过 6,000 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
生活垃圾、农林垃圾、餐余垃圾、市 政污泥、一般工业垃圾等处理;
垃圾处理项目投资;
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 设;
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
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 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运来;
法定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新建街
197 号.
(二)乙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注册资 本,68,771.9 万元;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
81 号B2 幢5楼东南首;
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 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 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 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
四、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指莲花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其总处理规模初定为
500 吨/ 日.
(二)特许经营权:乙方独占性的处理莲花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生活垃圾、 农林垃圾、餐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垃圾以及国家允许进入生活垃圾焚 烧厂处理的其他垃圾,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费的权利.
(三)特许经营权经营期:莲花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自商业运营日起算.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双方将就展期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 充协议.
(四)接受服务与付费: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垃圾处理 服务,并向甲方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
同时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余热发电 富余的电量并收取电费.
(五)项目扩建:如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垃圾处 理的需要,乙方有权决定扩建本项目,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六)项目公司和项目地址: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自动承继本协议项下乙 方的所有权利义务;
项目地址拟选址莲花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旁,项目用地 约70 亩.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乙方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的 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依法对乙方安全生产和垃圾处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授 予乙方独家特许经营权;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 费;
协助乙方依法办理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各种项目批 准、手续;
协助乙方促使莲花县及周边部分区域生活垃圾纳入本项目处理范 围.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拥有本项目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独家拥有本项 目特许经营权;
向甲方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
负责本项目红线内设备设施的投 资、建设和运营;
接受甲方依法监督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垃圾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