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5-02-07 |
,Ltd. (青岛市保税区纽约路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青岛软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I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1,8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协商确定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网下累计投标申购日:2006 年9月25 日―2006 年9月26 日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日:2006 年9月2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7,123.5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06 年8月30 日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郑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袁仲雪先生郑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承诺及时 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国家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 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 副董事长杜军女士、副董事长王健摄先生、董事张君峰先生、董事李志华 先生,均郑重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及时向公 司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国家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 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 青岛软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 与招股说明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青岛软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III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作为软件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财政补贴,200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