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2-08 |
报告使用者应当理 解,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该咨询结 论亦未考虑价值变动的纳税影响. 咨询报告的使用者需特别关注上述 特别事项说明 对咨询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系咨询报告书正文之摘要,欲了解本次咨询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咨 询报告书正文.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咨询报告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4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 咨询报告开元川评咨字[2013]第001 号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参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对贵公司拟了解 的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假定在本次投入媒体中部分媒体到期后 能按一个合同期续约但不最长超过
2023 年3月31 日,在市场情况不发生大的变化情 况下,相对于2017年1月1日的投资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资产咨询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咨询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本次咨询的委托方是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委托方 ) . 单位全称: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盛路
138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万零伍仟叁佰柒拾柒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华 经营范围: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不含气球广告及发布固定形式 印刷品广告);
展览展示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活动);
设计、制作、销售工艺美术品.(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 项目).
2、产权持有者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咨询报告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5 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8月16 日,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440301107793190,法定代表人洪宏,股东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际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 发展有限公司
500 100
100
3、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咨询报告使用者 本咨询报告除提供给委托方使用外, 其他的咨询报告使用者为与本咨询报告载明 的咨询目的之实现相对应的经济行为密切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具体为拟受让股权 的单位(或个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咨询报告使用者.
二、咨询目的 本次咨询目的是为委托方拟了解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假 定在本次投入媒体中部分媒体到期后能按一个合同期续约但不最长超过
2023 年3月31 日,在市场情况不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相对于
2017 年1月1日的投资价值提供 参考依据.
三、咨询对象和咨询范围
1、咨询对象 本次咨询的对象为深圳市盛世之光投入媒体中到期后拟续约部分媒体相对于
2017 年1月1日的投资价值. 该咨询对象所涉及的咨询范围包括盛世之光假定本次投 入媒体中到期后拟续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