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5-02-09 |
600626 证券简称: 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4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10 月25 日,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申达股 份" )收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 )转发的东方国际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国际集团" ) 的通知: 东方国际集团已于
2017 年10 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东方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62 号) ,批复内容如下:
一、 核准豁免东方国际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 司220,692,510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31.0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东方国际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东方国际集团应当会同申达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东方国际集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