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2-09 |
2019 年度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图 三胞 ) 、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宏三 ) 、 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宏三 ) 、苏州宏图 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宏三 ) 、无锡宏图三胞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宏三 ) 、江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投资 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简称 徐州宏三 ) 、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宏三 ) 、厦门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厦门宏三 ) 、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浙江宏三 ) 、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 徽宏三 ) 、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宏三 ) 、 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宏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 357,7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54,108.92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需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担保对象宏图三胞最
2 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于
2019 年4月24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4月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0 人.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 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鉴于被担保对象宏图三胞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 因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下属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 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6 亿(含 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人民币,上述
36 亿元人民币额度包括新增担保 和原有担保的展期、借新还旧或续保等,具体明细如下: 区域 融资机构 担保金额(万元) 宏图三胞 浦发银行 8,000 江苏银行 11,000 中国银行 9,250 宁波银行 4,000 天津银行 9,000 建设银行 41,000 民生银行 8,000
3 徽商银行 20,000 南京银行 7,000 中原保理 25,000 及其利息 常嘉保理 10,000 供应链 100,000 南京宏三 民生银行 3,000 上海宏三 交通银行 7,000 中信银行 5,500 天津银行 3,000 苏州宏三 中信银行 6,000 光大银行 17,000 渤海银行 3,000 上海银行 3,000 无锡宏三 光大银行 12,000 徐州宏三 淮海农商行 6,000 福建宏三 厦门银行 3,000 厦门农商行 5,000 厦门宏三 厦门银行 1,000 浙江宏三 中信银行 12,000 光大银行 6,000 江苏银行 3,000 安徽宏三 中信银行 6,500 山东宏三 齐鲁银行 1,000 北京宏三 北京银行 2,500 合计 357,750 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