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2-10 |
600586 证券简称: 金晶科技 编号: 临2015-03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9月13 日发出召开 六届三次监事会的通知, 会议于
2015 年9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主席朱永强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再公司任职的公 司部分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技术 (业务) 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和直系近亲属.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符合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9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