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02-10 |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废水类别代码(试行) 》 (HJ 520―2009) ;
二、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 (HJ 521―2009) ;
三、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 (HJ 522―2009) ;
四、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HJ 523―2009) ;
五、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4―2009) ;
六、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5―2009) . 以上标准自
2010 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9 年12 月30 日iHJ 524―2009 ii HJ 524―2009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原则.2
5 分类方法.2
6 编码原则与方法.2
7 大气污染物分类与代码.3
8 XML 数据定义.2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名称代码简表
31 iii HJ 524―2009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 管理,保障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大气污染物的名称与代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 健康等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列表并编写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的名称和代码.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12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v HJ 524―2009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权交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各类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工程、环境与 健康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等业务涉及的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进行分类、 列表, 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名称代 码. 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大气污染物的信息采集、交换、存储、加工、使用以及环境信息 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113 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大气 atmosphere 指包围地球表层的空气,由一定比例的氮、氧、二氧化碳、水蒸气以及其他微量气体、液体和固体 杂质、微粒等组成的混合物. 3.2 废气 waste gas 指人类生活、工业生产或动力机械运转中所产生的对本过程无用的气体. 3.3 大气污染 air pollution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 使得排放到大气中的物质的浓度及持续时间超过了一定尺度下大气环境 所能允许的极限,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动植物以及 设备、物质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危害的现象. 3.4 大气污染物 air pollutants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排入大气的、浓度超过一定标准时对人或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 3.5 大气污染指标 air pollution indicators 反映空气质量或污染程度, 包括但不仅限于具体化学物质, 涵盖物理指标、 化学指标、 热污染指标、 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其他指标等. 3.6 大气污染指标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air pollution indicators 根据大气污染物的物化特征、性质、结构及相关指标的特征,按一定的规则对其进行区分和归类的 过程.通过分类可以将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按类排列顺序,便于管理和使用. 3.7 大气污染物代码 codes for air pollutants 表示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的一个或一组字符,具有层次性、唯一性. 3.8 大气污染物编码 encoding of air pollutants 在对大气污染物及相关指标调研、收集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信息分类及编码原则规定,给大气污 染物及相关指标赋予代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