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2-11 |
受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
888 号211 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1:30;
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报价保证金专用账户 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报价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友情提示:为确保报价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报价保证金汇入 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报价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
电话:0510-: 0510--85169189.报价保证金到账查询
电话:0510--85169189) (2)报价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报价前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开 具报价保证金收据.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 拒绝. (4)报价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的报 价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 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报价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 -
4 - 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报价处 理.已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取消其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8 报价有效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90 天9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 年12 月日13:30 时始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日14:00 时止 报价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
888 号211 室)
10 评审时间:2018 年11 月日14:00 评审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
888 号211 室)
11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18 年11 月 日评审结束 确定成交单位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无锡市滨湖区鸿桥 路888 号211 室)
11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 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4 份 电子光盘或 U 盘一张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
888 号211 室 项目联系人:张强、李锞
电话:0510-85169189
邮箱:[email protected] -
5 - 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 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采购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 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 法 定代表人 或 负责人 3.报价供应商应向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4.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报价使用.
(三) 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报价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 投标邀请 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 2.采购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按 投标邀请 第6项规定的时间 对报价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