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2-11 |
IB 债券简称:14 嘉峪关债 124981.SH PR 嘉峪关
2014 年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二零一九年四月 声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甘肃分行")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嘉 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甘肃分行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供热公司(昌盛街锅炉房)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姜百龙 注册资本:4.82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市政道路、道路照明、防洪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 桥涵、集中供热、园林绿地、防风治沙、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
房地产开发;
管道安装.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嘉荣 联系
电话:0937-6310392 传真:0937-6310392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 年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4 嘉峪关债、PR 嘉峪关
(三)债券代码:1480495.IB、124981.SH
(四)发行首日:2014 年9月23 日
(五)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六)债券期限和利率:期限
7 年,利率 7.83%.
(七)计息期限:自2014 年9月23 日起至
2021 年9月23 日止.
(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4、
5、
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规模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九)债券担保: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 (十一)受托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操作指南》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行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甘肃分行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公布的《嘉峪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 告》 ,2017 年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49.31 亿元,借款余额为 27.90 亿元,2018 年末借款总额为 45.54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17.64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35.77%. 公司
2018 年1-12 月具体新增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12 月 变动数额 占上年末净 余额(亿元) 末余额(亿元) (亿元) 资产的比例 (%) 银行借款 19.90 39.54 19.64 39.83 企业债
8 6 -2 4.06 合计 27.90 45.54 17.64 3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