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2-16 |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 经合理预测 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