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5-02-20 |
2018 年12 月26 日2邀请报价函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拟对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所需的 刑警物证室建设设备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参与本次报价.
一、采购编号:SDGP371000201802000101
二、项目名称:刑警物证室建设设备,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 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价供应商必须从招标公司处登记并购买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一 经售出则概不退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 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 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为: 人民币
13000 元整. 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必须使用威海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系统缴纳,系统网址及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ggzyjy.cn)的 新闻中心―重要通知 中《威海市政 府采购保证金系统试运行公告》和 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 中《威 海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 报价保证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 达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金额通过报价供应商本单位结算基本
3 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 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报价保证金交纳单位:应当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名称一致. 为确保报价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缴纳保证 金, 由于银行系统原因, 请至少在递交响应文件前
12 小时将保证金汇出. 如不按询价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评审过程中威海市政府采购 保证金系统公示未出现报价供应商名称或者报价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 为其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供应商对此应有明确 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供应商可以使用威海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系 统查询并及时更新缴纳情况.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 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签 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成交的供应商,应交纳成交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保留至 仟元, 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结清), 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 金将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验收合格一年后,市采购办收到采 购人出具的标明 经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 的《验收报告》和成交供应 商开具的本单位收据后如数无息返还. 5.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报价供应商 近期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及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