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2-20 |
发包人 和承包人共 同达成如下协议 .
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工 4标 (2)工程地 点:(3)工程规模 : 建设任务 :
2、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 同文件 : (1)中 标通知书 ;
(2)投标 函及投标 函附录 ;
(3)专用合 同条款 ;
(4)通用合 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 同技术条款 );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8)其它合 同文件 .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有不 明确或不一致之处 ,以合同约定次序 在先者为准 .
4、 工程承包范 围及合 同工程量 (D工程承包范 围:(包括永久工程 、临时工程名称 ;
其 中渠系或堤防工程 , 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2)主要合 同工程量 :(以 招标文件为准 ).
5、 合 同价款 (1)合 同价款承包方式 : 单价承包 (2)合 同总价 :人 民币 (大写)(Y37418狃. 36元)、 投标报价系数 (Y) , %(保 留两位小数 ), 其中:施 工安全措施 费2,9925万元;
临 时工程费 11.Os2342 万元 ,暂 列金额 10万元 ,暂估价 万元 .
6、 承包人项 目经理 : 赵磊 ,技 术负责人 : .
7、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
8、 承包人承诺按合 同约定承担工程 的实施 、完成及缺陷修复 .
9、 发包人承诺按合 同约定的条件 、时间和方式 向承包人支付合 同价款 .
10、 履约担保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 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 本合 同履约担保金 额为人 民币 (大写)壹拾捌万柒仟元整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在发包人 颁发合 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合 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天\熔冁电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11、 合同工期及进度 (1)计 划工期为 218灬天,开工日期2m年⒚肌El,完工日期
2018 乏⊥里m日~. 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 ⒛17年12月31目 之前. (2)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 同以下关键项 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12、 发包人提供 的材料和设备包括 : / .
13、 变更 的范 围和 内容 =覆 行合 同中发生 以下情形 ,按规定进行变更 :
1 禾汪合 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 由发包人或其他人 二 天贾台 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
3 莰交台 同工程的基线 、标高、位置或尺寸 ;
二 苡变合 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的施工时间或改变 己批准 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
5 t完 哎工程 需要追加 的额外工作 ;
- 反少合 同中项 目的工程量 的结算单价不变 .增加合 同中项 目的工程量 莛1=吉 百二乏总量 的15%时 ,增 加的 15%(含 )以 内部分工程量 的单价仍按投标价 ≡≡.廷二15° o部分的工程量按 以下方式确定单价 : ≡天 :寸t刊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组价 ,将 组价乘 以投标报价系数 ,作 为结 覃三 ∴:具 t组价方法为 :参考水利部 以水总 (⒛ ⒓ )116号 文颁布 的有关预算 ≡荬瓦云袁省相应补充定额 ,上 述定额不含 的,参 照其它行业现行预算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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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t、 i苡 台班价格采用投标价格水平 ;
有 关费率及工程单价编制按水利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