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2-21 |
12 月3日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
电话:010-69464950 联系人:范佳文
19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投标截 止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
12 号院一区
26 号楼 二层 截止时间:
2018 年12 月25 日9时00 分20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12 月25 日9时00 分21 评标标准及方 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四章评标办法.
22 招标人 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韩旭 联系
电话:8149875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
12 号院一区
26 号楼 二层 联系人:范佳文 联系
电话:010-69464950
1、本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项目管理 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将依照前附表第
9 项的规定.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 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 法.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依 照前附表第
18 项投标截止时间 月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2、除非另行通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依 照前附表第
18 项发放.
3、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 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 清一律视为无效.
4、澄清、修改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 等效力.当招标文件与修改、澄清等补充文件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
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 内容,招标人可能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七)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尽快向招标人索 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 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 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各部分应按以下顺序编制, 不得颠倒,否则将影响最终得分:
1、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
(3)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4)单位简介;
(5)项目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 (6)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7)拟委任的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
(8)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汇总表;
(9)近三年项目管理的工程一览表;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企业运营状况正常的承诺;
(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