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5-02-24
证券代码:

002006 证券简称: 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2019 年4月19 日下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浙江精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76 号) (以下简称 《年报问询函》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年报问 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18 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

04 亿元,同比增长 5.68%,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 )573.21 万元,同比下降 94.22%.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77.45 万元,同比下降 160.84%.公司产品 综合毛利率为 19.25%,较上年下降 8.32 个百分点. (1)请公司结合市场行业环境、产品竞争力以及毛利率变化等因素,说明 营业收入保持稳定而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 业绩变化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

2018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2019 年一季度预计亏损

2000 万元 至2800 万元,请说明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存在较大依赖,并结合公司业务 构成和经营计划说明公司扭亏的主要措施.

2、2019 年4月11 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功 集团 )持有的公司 31.16%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主要因精功集团涉及相关案 件连带担保责,精功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达 99.99%. (1)请公司结合案件情况,说明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是否面临控制权变更风险,公司是否存在主要银行帐号被 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形. (2)请结合股份质押情况说明前述股份是否面临潜在平仓风险,以及控股 股东的应对措施. (3)请公司认真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情况, 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往来款项等方式非经营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如有,请详细说明.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

2018 年,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21亿元, 同比下降 34.29%, 全部为与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精功 )发生的关联 交易.2018 年末,公司对吉林精功存在应收票据 1.05 亿元. (1)请结合吉林精功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关 联定价是否公允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损益影响, 并说明公司碳纤维生产线业务 是否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业务是否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的竞争力. (2) 结合前述业务的收款情况, 说明相应营业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结合吉林精功财务状况,说明公司对其应收票据按账龄计提 5%坏账准备是否足 够谨慎、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公司前述收入主要是履行

2017 年签署的《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 售合同》所产生,请公司说明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 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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