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2-24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年4月16日进行定期股份冻结查 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贤丰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广 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东贤丰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冻结股数 ( 股)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 本次冻结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9,000,000 2019-03-20 2022-03-19 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 3.05%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3,158,647 2019-03-27 2022-03-26 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 1.07%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283,200,000 2019-03-27 2022-03-26 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 95.88% 合计 - 295,358,647 - - - 100%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 轮候冻结股数 ( 股) 轮候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司法冻结执行人 名称 本次冻结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贤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是159152000 2019-03-27
36 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 100% 贤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是159152000 2019-04-03
36 广东省东莞市中 级人 民法院 100% 贤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是159152000 2019-04-04
36 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 民法院 100%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9,000,000 2019-03-27
36 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广东省 3.05%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26,000,000 2019-03-28
36 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 8.80%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295,358,647 2019-04-02
36 天津市高级人民 法院 100% 广东贤丰控 股有限公司 是295,358,647 2019-04-08
36 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 民法院 100% 3.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在知悉上述情况后,经公司向贤丰集团问询,获悉此次贤丰集团及广东贤丰股份被司法 冻结及轮候冻结系相关债权方在知悉贤丰集团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被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冻结 后,为确保其信贷资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偿还,从而进行的保护性诉讼. 4.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贤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152,000 股, 持股比例为 14.03%;
贤丰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贤丰持有公司股份 295,35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3%, 贤丰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贤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136,81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贤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直接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464,647,
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5%. 贤丰集团本次轮候冻结数量为159,152,000股, 占贤丰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 广东贤丰本次冻结数量为295,358,647股,占广东贤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26.03%. 5.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贤丰集团表示目前正积极与相关债权方保持良好沟通,并尽快采取措施,解除冻结. 贤 丰集团及广东贤丰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 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较大影响, 但如贤丰集团及广东 贤丰所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贤丰集团将尽力不会使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股东贤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 与股东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 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贤丰集团积极协商解决该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