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2-27 |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 定从
2015 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从原来 10-15 年 区间内调整为
15 年.
二、董事会关于折旧年限调整的说明
2015 年,公司完成了对部分生产线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和革新, 使得相关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寿命已发生重大改变;
与同行业公 司相比, 公司目前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速度明显偏快, 折旧年限偏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固定 资产的实际状况, 公司从
8 月1日起将该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从原 来10-15 年区间内调整为
15 年.鉴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的 情况在
2015 年8月1日就已经存在,且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故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将使本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不追溯调整, 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后,预计
2015 年损益增加约 1,200 万元,2016 年损益增加 约2,900 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 调整后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 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考虑了公司目 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参照了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速度与实际使用情况更 加匹配,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