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3-02 |
配合立法部门起 草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牵头组织起草全 市性的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
承担市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审核、备案工作;
按照授权范围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
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 法的法制监督工作;
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普法的 组织工作. 3.行政许可服务处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承担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承担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承担国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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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的运行管 理. 4.质量管理与监督处 拟订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计划和考核方案;
发 布全市产品质量状况公告;
承担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组织实 施国家和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推广先进的 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 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制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 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 监督工作;
组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
组织开展全市机 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
负责对全市承担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 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监督管理. 5.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国际指南、 准则、标准;
组织实验室、检查机构及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
组织实施强制性、自愿 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处理认证认可的投 诉和申诉,协助组织调查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6.标准化处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
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 化工作,管理除食品标准以外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广采用国 ―
5 ― 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指导 全市标准研制、组强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 7.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组织建 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的考核;
依法组织对计量 器具的管理,组织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协调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协调组织能 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能源效率标识的管理;
监督社会计量 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 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 监察工作;
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 、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管理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工作;
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及能效状况;
负 责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 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9.稽查处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 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