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5-03-05 |
10 谈判报价要求: 1.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 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包括有条件的折扣)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或 报价的,其谈判资格将被拒绝. 2.供应商只有在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后方可参与谈判小组的谈判, 进行第二轮 谈判(最终报价)报价,第二轮的报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项目名称:黄花乡高年蔬菜维修补助项目 采购人:崇信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12 11 谈判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保修费、人工费、安装费、 税费、装卸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谈判文件》
第三章 谈判内容 内的数量报价的 总合计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 部费用.
12 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 (2)递交形式:电汇、转支 (3)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3月29 日下午 16:30 前(北京时间,以到账 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
(4)注意事项: 账户名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1
70364 104
000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崇信支行 开户行地址:崇信县滨河西区县财政局楼下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 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汇款时,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 名称或具体标段,以确保退付准确.跨行缴纳的保证金,在退付时需提供原汇款 银行回单,以核对户名及账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CXJYZXZC2019009 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以《投 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的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或扫描转换为 jpg 格式后以邮 件形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若未按时送达保证金回执单或未查询到转账信息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13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后5个工作日内由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全额无息退还;
项目名称:黄花乡高年蔬菜维修补助项目 采购人:崇信县黄花乡人民政府 招标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13 (2)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件(须留交易中心存 档一份)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全额无息退还.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性文 件》的;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机构恶意串通的;
(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 且开标前
24 小时之 前未书面通知招标机构的;
(6)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14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地点: (1)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2 份(U 盘、PDF 格式存储、分别 密封、递交不退) . 特别提示:电子版《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与纸质版《谈判响应性文件》 完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4月3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 理) (3)递交地点: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信县双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