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3-07 |
2017 年第
44 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2018 年第1号))规定,本项目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项目,属于类别
三、食品制造业 、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中的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州 市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依据国家相关规 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和淘汰类,应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 产业政策要求.
2、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州经济开发区昭德北路东侧.选址相对合理.
3、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 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 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 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 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 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 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 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 文件. 本项目位于青州经济开发 区昭德北路东侧,不在 潍 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中所划定的范围内.(项目 在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 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5) 符合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 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 准要求;
地表水满足《地表 符合
6 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 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规模 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 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 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Ⅴ类标 准要求;
声环境达到《声环 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 类 标准;
地下水满足《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 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 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 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 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 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