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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续) (2) 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和解释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续) 影响 本集团成立项目小组,并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6号的新租赁会计准则,审 阅本集团去年所有租赁安排.此准则会主要影响本集团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截止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承担为人民 币3,826,000元.其中,涉及短期租赁约人民币2,090,000元,按直线法作为开支 计入损益. 对於剩余租赁承担,本集团预计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确认使用权资产约人民 币3,388,000元,租赁负债人民币3,388,000元,未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由於将部 分负债列为流动负债,总净资产未发生变动,净流动资产将减少人民币936,000 元. 采纳新准则预计将导致本集团二零一九年税前利润减少约人民币28,000元.由 於偿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及利息将归类为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现金流量将 增加,融资现金流量将减少约人民币980,000元. 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并无重大活动,因此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 响.但明年还需要进行一些额外披露. 本集团采纳之日期 本集团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强制采用该准则.本集团打算采用简化的过 渡方法,在第一次采用之前,将不会重述对比金额.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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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采纳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 . 除如有套期会计部分内容外,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时通常无需重述比较资 讯.除下表所述对综合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报表项目所作的调整之重分类 外,采纳该准则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并未产生其余影响. 本集团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 「客户合约收益」 ,该 准则的应用导致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对财务报表相应科目的调整.因此根愀鄄莆 报告准则第
15 号过渡性条款,本集团以追溯调整法应用新准则,并对二零一七年度 的对比数字进行重述. 除未受变动影响的项目之外,下列各表列示了各报表项目的调整情况.因此,不能 从以下数兄匦录扑闩兜男〖坪妥芗剖.以下为有关各项调整的具体信息.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列报金额 准则第
15 号 经重述 综合资产负债表 (节录)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77,806 (27,371) 50,435 合同负债 ― 27,371 27,371 总负债 121,480 ― 121,48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 一月一日 原列报金额 准则第
15 号 经重述 综合资产负债表 (节录)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155,167 (98,828) 56,339 合同负债 ― 98,828 98,828 总负债 218,157 ― 218,15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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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政策变更 (续)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香港财务 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报告准则 原列报金额 第 9号 第15 号 经重述 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表 (节录)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882,379 ― (155,122) 727,257 销售成本 (544,279)544,279) 毛利 338,100 ― (155,122) 182,978 分销及销售费用 (271,841) ― 155,122 (116,719) 行政费用 (71,401) (357) ― (71,758)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回拨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