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5-03-08 |
200 万升 DOC、160 万升 TWC、200 万升GPF 载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 收悉.
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工业园.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 则同意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保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44198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28977 平方米,新建
3 栋厂房(5# 、6# 、7# 车间),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食堂等设施.拟建项目生 产陶瓷催化剂载体,其中:DOC 载体
200 万升/年(约773.26t, 约235033 个),TWC 载体
160 万升/年(约685.57t,约646766 个),GPF 载体
200 万升/年(约1125.81t,约731045 个). 项目总投资 23894.6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35 万元,环保 投资比例为 0.98%.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该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 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风险事故、环 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
雨水经雨水管 道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员工 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水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瓷陶瓷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富 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废料破碎设备依托现有工程(位于 4#车间),破碎工序产 生的粉尘采取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50/418-2016)排放标准;
在6# 、7# 厂房分别设置
1 套 布袋除尘器对混料工序废气处理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标准后排放;
烧制工序
14 台炉窑均采用直燃 焚烧净化炉焚烧,各炉窑废气经独立设置排气筒排放,并满足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排放标准;
配备4套布袋除尘器(6# 、7# 厂房各
2 套)对切割、吹扫、磨边等 工序废气处理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标准后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经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及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做 原料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统一收集后外售.过筛干 渣、废模具集中收集后返回总公司处理;
餐厨垃圾交有经营许 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生化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环卫 部门处理. 固体废物堆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
(五)总量控制 二氧化硫:0.300 吨/年,氮氧化物:1.086 吨/年.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