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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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759960元/年,(其中包1:1160000元/年;
包2:2200000元/年;
包3:2200000元/年;
包4:2199960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7759960 元/年,(其中 包1:1160000 元/年;
包2:2200000 元/年;
包3:2200000 元/ 年;
包4:2199960 元/年).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 记录.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且供 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 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 进行承诺.
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财库〔 2017〕
141 号)的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 包1: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包2:人民币肆万元整. 包3:人民币肆万元整. 包4:人民币肆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包括网银转账, 电汇等方式) , 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户名: 四川众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