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3-23 |
建立排查整 治工作台账,包括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堆体规模、整治 方法、责任人等;
并明确本地区到
2020 年底前整治工作目标和 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部门、监督检查办法. 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堆体规模、周边环境等情况, 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和开挖条件,一处一策确定整治技术方 法并开展整治;
建立整治滚动销号制度,完成一处、销号一处;
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流程管理清单, 并对监管过程进行 记录,坚决防止发生垃圾污染转移现象.
4 针对后续管理问题, 《通知》指出,已完成整治的场地要划 定管控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加强对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的重点巡查;
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 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在农村地区违法违规倾倒、堆放垃圾 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出租或承租土地填埋垃圾牟利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可找到 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责令妥善处置并 依法处罚;
对暂时不能找到偷排偷倒单位和个人的,应按属地管 理原则,由乡镇以上有关部门负责妥善处置. 对检查中发现垃圾污染规模转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 题,将督促市县有关部门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
对发现黑恶势力操控把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 安机关处置.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将结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督导评估, 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 点整治专项督导,不定期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形式进行现场 抽查,利用卫星遥感图片等监控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将非正 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不力、污染突出、社会影响恶劣问题纳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信息来源:中国网)
5 审计署: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 显示,11 个省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一些 成效,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生 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等. 制度落实还须加码 审计结果显示,各级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2016 年和
2017 年投入相关财政资金共 2518.24 亿元, 其中中央财政 1722.12 亿元,地方各级财政 796.12 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
11 个省份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污染 防治和生态修复,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开 展各类专项行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等方式,有序推进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相关省份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有所增强,水、大气等污染治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生态 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 一是开发管控不够到位, 生态修复未达预期.例如,有的地方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问题 较突出, 有的还形成了生态破坏;
有些开发区未经审批自行设立, 有的还与基本农田或者禁止开发区域重叠, 有些开发区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
持续整治的
5 个国家重要湖泊
2017 年水 质仍为 IV 类及以下.二是污染治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例如,
6 跨区域、跨领域环境问题防控仍是难点,部分敏感区域的城镇污 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