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5-03-23
1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5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价调整公告

2013 年8月2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

1908 号)("《通知》")决定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 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适当调整相关电价,并自

2014 年9月1日起执行.

上述《通知》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调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截至

2014 年6月底,本公司燃煤机组已全部安装并运行脱硫设备.本公司 燃煤机组所在地区及其调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省级电网 本次电价调低幅度 (含税、元/千瓦时) 北京 0.0063 天津 0.0054 河北北网 0.0087 河北南网 0.0082 山西 0.0115 内蒙古西部 0.0120 江苏 0.0110 浙江 0.0110 安徽 0.0047 福建 0.0045 河南 0.0191 四川 0.0055 辽宁 0.0098 陕西 0.0090 广东 0.012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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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低有关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 本公司发电机组所在跨省、跨区域电网及其调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本次电价调低幅度 (含税、元/千瓦时) 点对网 陕西送河北南网 0.0082 内蒙古东部送辽宁 0.0060

(三)继续执行脱硝、除尘电价 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 0.0100 元/千瓦时和 0.0020 元/千瓦时, 标准与

2013 年9月30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1942 号)相同.截至

2014 年6月底,本公司燃煤机组 安装并运行脱硝设备比例为 92.9%.本公司燃煤机组均配备除尘装置,部分机组 除尘电价尚待环保部门确认.

(四)影响 经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导致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人 民币 6.1 亿元(未经审计) . 本公告所指上网电价是指发电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标明的与 电量对应的电价.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 年9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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