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5-03-23
1 莒南开管发〔2017〕12 号 关于印发 《2017 年莒南经济开发区环保突出问题治 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2017 年莒南经济开发区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 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 年5月11 日22017 年莒南经济开发区环保突出问题治理 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 集中解决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根据临沂市环保突出问题 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7 年临沂市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畜禽养殖污染 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莒南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 的通 知》 (办字〔2017〕33 号)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 县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发 〔2017〕14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畜牧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 按照《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 厅、 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采取分区管理、分类施治的整体思路, 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积极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 规范畜禽养殖项目建设行为,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实现我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要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居(社区)要认真按照畜禽

3 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于6月30 日前,关 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其 他区域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 便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

制定养殖场(户) 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6 月30 日前,全部 按标准建设三级以上沉淀池、沼气池等设施,严禁养殖废水 外排,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

三、工作任务

(一)畜禽养殖全面调查摸底.各村居(社区)要参照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 《莒南经济开发区畜禽养 殖区域划分标准及要求》 (见附件 1) ,结合实际情况,进一 步完善细化本辖区内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 并报送至莒南经济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社会事务局) (以下简称: 开发区养殖污染整治办) .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公布畜禽 养殖场 (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 〔2017〕

4 号) ,省政府批准的全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具体标准 为:生猪年出栏量

500 头以上,奶牛存栏量

100 头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量

50000 只以上,蛋鸡/蛋鸭存栏量

10000 只 以上,肉牛年出栏量

100 头以上,羊年出栏量

500 只以上, 兔存栏量

3000 只以上.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 排核算细则规定的养殖专业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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