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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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或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或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 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 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 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 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 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 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
10 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