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3-24 |
最终的工程款根据中标人的 下浮率进行下浮后支付. 1.
2、工程审核结算价*(1-投标下浮率)为应付工程款.按照总价控制、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
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只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工程造价则由审核结算中心核定(该工程如需 区政务监察审计局审计,工程造价结算以审计审核结果为准). 1.
3、 中标人须对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且负责相关的报建报批手续, 如发生安全 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如市民对工程现场有投诉时,或采购人对工程的检查发现不符 合要求的,每次扣罚人民币
1000 元整.
2、建设规模:对中心城区 A 区(约40 平方公里,具体区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内已建成区的市政道 路、人行道、内街巷、花圃、护栏、桥梁等市政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合同期限
2 年,每年维护费用约为人民币 478.45 万元.中标人须对实施的工程做好实施计划和预算,超出上述 实施控制金额部份的工程不予计量和结算.
五、付款办法
1、签订合同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每季度统一提交一次工程结算资料及付款申请,待通过区财 政审核后支付结算工程款的 60%,余款在结算通过区财政审核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该工程如需区政 务监察审计局审计,工程造价结算以审计审核结果为准.
2、 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在高明区荷城街道范围内缴纳,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才能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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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约担保
1、 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交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2、 履约担保金额为每年维护费用上限控制金额*(1-合同下浮率)*10%(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3、 履约担保金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4、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办法: 在项目全部工程初检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 (不计息) .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 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高明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明府办[2011]107 号).中标 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佛山市以及高明区在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6、 中标人管养维护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的 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且还必须达到《高明中心城区(A 区)2016 年至
2017 年度市政设施管养 项目要求》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7、 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提供附件二 《高明中心城区(A 区)市政道路及其设施年度管养设备清单表》 中 所有的设备的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对).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必须在高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以及固定办公场地或营 业网点.采购人会同上级领导组成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后对 中标人在高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以及固定办公场地或营业网点及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分支机 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固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租房)合同)和 维修设备、防护用品等及其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若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中标人 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及其他一切已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中标资 格由下一个中标候选人顶替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