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5-03-24 |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烧结 铁粉矿等含铁原料加入熔剂和固体燃料,按要求的比例配合,加水混合制粒后,平铺在 烧结机台车上,经点火抽风,使其燃料燃烧,烧结料部分熔化粘结成块状的过程. GB 28662-2012
2 3.2 球团 铁精矿等原料与适量的膨润土均匀混合后,通过造球机造出生球,然后高温焙烧,使球 团氧化固结的过程. 3.3 现有企业 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烧结及球团生产企 业或生产设施. 3.4 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烧结及球团工业 建设项目. 3.5 标准状态 温度为 273.15K,压力为 101325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以 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3.6 烧结(球团)设备 生产烧结矿(球团矿)的烧结机,包括竖炉、带式焙烧机和链箅机-回转窑等设备. 3.7 他生产设备 除烧结(球团)设备以外的所有生产设备. 3.8 颗粒物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炉窑烟尘和生产性粉尘的总称. 3.9 二f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f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统称. 3.10 毒性当量因子(TEF) 二f英类同类物与 2,3,7,8-四氯代二苯并-对-二f英对 Ah 受体的亲和性能之比. 3.11 毒性当量(TEQ) 各二f英类同类物浓度折算为相当于 2,3,7,8-四氯代二苯并-对-二f英毒性的等价浓度, 毒性当量浓度为实测浓度与该异构体的毒性当量因子的乘积.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GB 28662-2012
3 4.1 自2012 年10 月1日起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表1 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二f英类除外)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烧结机 球团焙烧设备 颗粒物
8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二氧化硫
6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500 氟化物(以F计) 6.0 二f英类(ng-TEQ/m3 ) 1.0 烧结机机尾 带式焙烧机机尾 其他生产设备 颗粒物
50 4.2 自2015 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3 自2012 年10 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二f英类除外)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烧结机 球团焙烧设备 颗粒物
5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二氧化硫
2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300 氟化物(以F计) 4.0 二f英类(ng-TEQ/m3 ) 0.5 烧结机机尾 带式焙烧机机尾 其他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4.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 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 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 时间,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 级人民政府规定. 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 (二f英类除外) 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烧结机 颗粒物
4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GB 28662-2012
4 球团焙烧设备 二氧化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