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03-28 |
12348 的噪声排放监测报告;
排污许可证或其他适用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 的证明文件;
能源、水计量器具台帐及有效的计量校准证书;
生产企业窑炉燃料使用说明,技术工艺符合性及先进性证明材料;
近一年内的产品生产统计台帐或产品产量统计报表;
近一年内的生产用水、石膏粉用量、关键原材料消耗统计台账;
近一年内的生产废料瓷、废坯(含釉坯)、废釉浆、废污泥回收利用记录 JC/T
694 的合规性证明文件;
近一年内的能源消耗报表和申请产品依据 GB
21252 计算的单位产品综合能 有效的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或有效的产品碳足迹报告 有效的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估报告(适用时);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如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技术等). 通过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申请文件和资料的评审, 了解和掌握申请认证产品和企业对 绿色建材认证的符合性程度,并进一步识别出后续工厂现场检查的思路和重点,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原则上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方提交文件的审
3 卫生陶瓷 第3页共11 页 符合《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 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效的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监测 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 生产企业窑炉燃料使用说明,技术工艺符合性及先进性证明材料;
近一年内的生产用水、石膏粉用量、关键原材料消耗统计台账;
)、废釉浆、废污泥回收利用记录 计算的单位产品综合能 )报告或有效的产品碳足迹报告(适用时);
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如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技术等). 通过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申请文件和资料的评审, 了解和掌握申请认证产品和企业对 绿色建材认证的符合性程度,并进一步识别出后续工厂现场检查的思路和重点,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方提交文件的审 CTC- 版本号: 5.3 评审人日数 文件评审人日数原则上为 数量、生产场所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等适当增加 5.4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按 4.3 的规定进行,并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审核: 1) 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包括委托方、 制造商和生产企业等相关机构资质的存在性和合法性、 产品商标归属, 及OEM/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等. 2) 文件的完整性、适应性、有效性审查 申请文件内容应能完整覆盖本文件 申请文件内容应适宜支撑申请认证产品对于其绿色评价指标的符合性判断. 申请文件所覆盖的其他信息,包括数据和信息的时间范围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申请文件所代表的相关合格评定结果的状态应为有效,如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5 评审结果 文件评审结论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符合要求;
2) 基本符合要求,但需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可在现场检查时提交整改证 据;
3) 基本符合要求,但需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证 据后,实施工厂现场检查;
4) 不符合要求,需修改和完善后提交,重新评审.
6 产品抽样检验 6.1 抽样检验方案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并确定检验方案后,可进行样品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案见 附件 1. 6.2 抽样检验实施 -TVe-OP05 绿色建材认证实施规则 版本号:2.0 修订次数: 第 修订日期: 文件评审人日数原则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