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8-04
2019 年潍坊市坊子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 目录第一部分.

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部 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部 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 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 区市场管理综合监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 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 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组织实施全区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

指 导全区广告业发展;

参与制定全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规范和维护全区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 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 全区食品药品和其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组织查处违反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负责全区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

负责全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组 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依法公布全区食品安全 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六)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 护体系,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 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七)负责全区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 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 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 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八)负责全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推荐省、市著名商标;

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依法负 责全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信 息公示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信 用信息工作;

负责全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 务和监督管理.

(九)依法管理、指导、推进全区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 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产品(商品)质量 预警、监测工作;

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处理;

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三包及缺陷产品(商品)召回 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全 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依法组织制定本地区标准 规范;

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 壁垒工作;

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和国家计量制度;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依法对全区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项目的监督管理;

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 理. (十三)负责全区认证认可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开展全区实 验室资质认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 自愿性认证工作;

依法负责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 格许可监管工作;

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 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

配 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 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十五)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对食品药品安 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推动全 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 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开展全区食品安全 宣传、教育培训;

督促检查街道(发展区)履行食品安全相关 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以下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装备财务科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 工作;

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制;

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 档案、统计、信访、提案议案等日常工作;

承担政务公开、 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工作;

承担机 关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 规章制度;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局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负责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 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的管理;

承担本系统内部审计、财会人 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局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 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考核、 任免和调配;

开展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

参与执业药 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承担本系统党务群团工作.

(三)食品监管科(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牌子).承担生 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生产加 工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风险预警和形势分析等 工作;

承担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 置、不安全食品召回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承担区食品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 置,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指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 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 合行动工作.

(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 承担药品、 医疗器械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

承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 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和 机构的日常监管;

承担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监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 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

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 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监管管理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监督管理国家基本 药物的生产;

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

负责药 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五)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食品餐饮服务行政许可;

组 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

组 织查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 故调查;

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保健食品、化 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标准及 质量管理规范;

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负责保 健食品广告审查、监测等工作.

(六)市场合同管理科.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 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 作;

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监督管理和培 育发展经纪人;

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统计和 分析工作;

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合 同行政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管理;

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

管理动产抵 押物登记;

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商标广告管理科.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 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 保护工作;

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承担省、市著名商标审核推荐 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

查处虚假 广告等违法行为.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承担监督管理全区流通领域商 品质量的责任;

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 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执行国家、省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 查特种设备事故;

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方面违法行为;

监 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产品质量综合监督科.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政策 措施的组织实施;

组织研究、分析、报告全区宏观质量状况, 拟定质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推进和指导质量发展工 作,推进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开展政府质 量奖评审和推进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工 作;

负责认证认可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 的监督检查工作;

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 作;

依法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监管工作;

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开 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 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

承担防伪产品的监督管理 工作;

组织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组织协调打击假冒 伪劣产品违法活动;

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组 织开展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的相关工作;

查 处办理上述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负责组织标准的 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并开展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 作;

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 品条码管理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监督 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监督管理全区商 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承担计量检定机构、 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十一)审批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承担指导推进依法 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参与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行政赔偿的应诉工作;

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本系统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本 部门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直属和派出机构

(一)企业注册局.为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副科级 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

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 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研究分析并 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

按分工组织查 处取缔无照经营;

承担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二)公平交易局(挂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总队 坊子大队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为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监督管理直 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依法组织查处市场中的不正 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 案件;

参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三)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 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凤凰街道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四)坊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 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坊城街道和坊子经济发展区辖区 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五)坊安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 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坊安街道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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