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04-01 |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贵公司 《 公司 章程》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经办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贵公司董事会根据 ⒛15年 6月 5日 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的,贵公司于 ⒛15年 6月 6日在《上海证券 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 《 哈尔滨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⒛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 " 《 通知》 " ),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及登记事项等通知 了全体股东.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 17天.根据 《 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5年 6月 ⒛ 日下午 15点30分在哈尔滨开 /U 'ˉ ^Ⅰ 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 2号 ,贵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⒐ 15-9⒓ 5,9∶
30 1∶ 30,13∶ 00ˉ 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⒐15-15:00. 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独立董事何慧梅女士,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昆先生,监事王锦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 经办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依法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 《 通知》中披露的本次会议有关事项一致,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 19人 ,代表 股份 63,136,76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 狎%.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人,代表股份 ∞,985,921股 ,占 公司 总股本的 17. 4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计 16人 ,代表股份 150,8镅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M%. 经查验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本所经 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根据 《 通知》 ,贵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萌的审议事项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 《 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了计票、 监票. 户以甚梦唧叫~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通过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计,议案的表决结 ` 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 比饣 刚(%) 票数比饣 刂(%) 票数比fPll (%) 63,136,767 100.00 o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