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4-11 |
9 杨晓勇 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0 陈祖兴 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1 熊新华 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2 潘军 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3 张小燕 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上市公司
13 名董事中,除去
7 名独立董事,其余
6 名董事中有
3 名同时兼 任宜昌兴发董事, 金帆达未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且现任董事与金帆达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董事会改选或调整的安排,金帆达 在出具的《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中承诺 不会谋求或采取任何措 施主动控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 不谋求改变上市公司现有董事会构成及高管团队 构成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现有董事会构成,不会影响宜昌兴发 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程序和决策安排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和决策安排情况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3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就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和决策安排规定如下: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 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