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4-11 |
4 隔音降噪措施. 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
3 吨/ 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 吨 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 燃油加热炉;
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 熔化率应大于
5 吨/小时,不得采用铸 用燃 油加热炉. 本项目铸造车间采用无芯钢壳 中频感应电炉(1 t/h,2 台). 企业 规模 (产能/产值) 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 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 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 区和铸件材质(见表 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本项目为2005年建成项目,
2017 年仅进行设备改造升级 (改燃煤 冲天炉为中频感应电炉),改造 后由原年产0.4万吨,扩大为年 产1万吨铸铁件,属于改扩建项 目,满足2013《铸造行业准入条 件》表1所列要求(即铸造企业 规模10000吨、 产值≥7000万元) ;
同时, 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 发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 【2017-511123-41-03-218029】 JXQB-0393号. 符合 除铝合金、 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 列铸件材质 其他(有色) ],其铸件年生产 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 ,其年度 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 同应 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或产值. 环境 保护
(一) 粉尘 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 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 染物收 集及净化装置, 废气排放应符合 《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锅炉大气污 染 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 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 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中频电炉烟尘经配备除尘设施 处理后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表2标准限值,铸造车间砂处 理砂尘及抛丸工序粉尘分经自 然沉降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制. 基本符 合
(二)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 级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 渣等固体废物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 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 (罐、 )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 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项目铸造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一般工业固废均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准》贮存和处置.
5
(四)噪声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 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 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防 震措施厂界噪声达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标准》2 类标准
(五)环境管理:企业应依据 B/T24001-2004 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未进行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 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 生产水平. 未进行清洁生产技术审定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基本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