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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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GB 37822―2019 iii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执行范围与时间.3
5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4
6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7 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8 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7
9 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9
10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9
11 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11
12 污染物监测要求.11
13 实施与监督.1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12 GB 37822―2019 iv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 境质量,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 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 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建企业自
2019 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
2020 年7月1日起,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本标 准的规定执行. 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 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北 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9 年4月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GB 37822―2019
1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 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 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 VOCs 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及涉及 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 发及其投产后的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 国家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已作规定的, 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 行. 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可采取其他等效污 染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或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