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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万吨/年采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版)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C C T E G C h o n g q i n g E n g i n e e r i n g C o .
, L t d . 二一八年一月 I 目录
1、概述.1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1 1.2 建设项目特点.2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 1.5 主要结论.3
2 总则.5 2.1 评价目的、评价原则.5 2.2 编制依据.6 2.3 评价总体构思.9 2.4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0 2.5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0 2.6 评价标准.12 2.7 评价时段、评价工作等级.14 2.8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18
3 工程概况.20 3.1 地理位置与交通.20 3.2 项目基本情况.20 3.3 项目组成.20 3.4 矿山基本情况.21 3.5 产品方案及运输线路.25 3.6 矿山开采.26 3.7 总平面布置.26 3.8 主要设备.28 II 3.9 原辅材料、能耗及给排水.28 3.10 矿山工作制度、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29 3.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0 3.12 清洁生产水平.31 3.13 总量控制.32 3.14 矿山历史遗留及整改措施问题.33
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4 4.1 开采方式及开采工艺.34 4.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6 4.3 污染源分析.38 4.4 污染物排放汇总.45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6 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46 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2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4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6 5.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7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0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0 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70
7 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93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93 7.2 修建矿山道路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94 7.3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95 7.4 生态恢复措施.101 7.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恢复建设.103 III 7.6 矿山的生态恢复建设.107 7.7 矿山大气污染防治.110 7.7 矿山水污染防治.111 7.9 污染场地恢复治理.111 7.10 评估与管理.111 7.11 矿山的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计划.111
8 环境风险分析.114 8.1 环境风险分析目的.114 8.2 环境风险分析内容.114 8.3 评价工作等级.114 8.4 环境风险源项分析.115 8.5 后果分析.118 8.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22 8.7 风险管理应急预案.122
9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124 9.1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24 9.2 项目与相关规划及条例符合性分析.124 9.3 矿区及废石堆场选址合理性分析.129
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3 10.1 经济效益分析.133 10.2 社会效益分析.133 10.3 环境效益分析.134 10.4 小结.135
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36 11.1 环境管理.136 11.2 环境监测.140 IV 11.3 环境保护 三同时 竣工验收计划.142 11.4 环境保护监管计划.143
1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5 12.1 结论.145 12.2 建议.I 附件: 附件 1: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 2:项目营业执照;
附件 3:项目采矿许可证;
附件 4:项目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附件 5:项目地质普查报告审查意见批复;
附件 6:项目复垦方案批复;
附件 7:项目区监测报告.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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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库车县石灰岩矿石资源丰富,凭借便利的交通和地理优势,库车县政府、国 土资源部门等积极鼓励开办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的石灰岩矿石开采企业, 并且鼓励其走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发展模式,以便在增加当地税收和就业 机会及满足当地对石灰岩矿石资源需求的同时使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 和谐共存.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处库车县, 位于库车县东北直线距离 约60km 处的胡同布拉克,行政区划属库车县管辖.矿区石灰岩矿矿石质量好, 库车县及其周边地区的相关企业作为脱硫原料用石. 库车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 《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 通知》(国土资发[2006]87 号文的规定)对《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质普查报告》进行了核实审查,形成了核查意见.库车县国土资源局对胡同布 拉克矿区内的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 关停了所有的没有合法手续或是手续不全的 矿区企业,并重新设定核实了矿区范围. 本项目属于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库车县东澳建材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国土资 源局,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了(阿地国土资储核【2016】138 号),关于对《库 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普查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目前已经完成 勘探和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已经确定.根据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阿地国土 资采确函(2016)2 号,《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矿 区总占地面积为 0.2437km2 ,开采高程为+2248m 至+2150m.圈定确认矿区范围 内石灰岩矿石资源量(333)792.41 万吨,可采储量矿山量(333)562.61 万吨. 同时也取得了(阿地国土环审发【2016】1 号)文,关于 对《库车县胡同 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 家审查意见》 的批复.具体文件见附件.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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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新建年产建筑用石灰岩矿石
30 万吨项目,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 石料用灰岩矿为新设矿权,矿区范围由
6 个拐点圈定,面积为 0.2437km2 ,中心 地理坐标: 东经: 83°24′45″, 北纬: 42°08′16″. 南北长约 1000m、 东西宽约 219m, 平面呈不规则六边形. 据库车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及矿权设置情况调查, 本项目矿区内未设置过任 何探、采矿权,不存在矿业权纠纷,矿区周边现也无边界纠纷.矿山地形地质条 件、矿山建设规模及机械化程度,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高台段小台阶一 次推进采矿法,项目采用机械采掘方式.矿体出露点高于地面,项目区首采区依 托现有矿区进行开采,未开采区为温性荒漠化草原植被.本项目为新建建筑石料 用灰岩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营期.本项目产品为原矿 石,不进行破碎分选加工,无相应粉尘噪声污染产生.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2016.7.2)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 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中 四十
五、非 金属矿物采选业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类项目,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库车东澳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多次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相 关资料,并指导建设单位进行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在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 区域环境现状基础上,根据矿石开采、加工方案进行详尽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 识别,并委托新疆农大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 测.最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0 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的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 石料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 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环境 影响报告书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依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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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据.具体评价工作过程见评价工作程序图.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项目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机械采掘工序产生粉尘、噪声及采装运输扬尘、噪声对评价范围内大 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对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2)少量废石、表层土弃土、生活垃圾等固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其可行性 分析;
(3)本项目施工期、运营过程以及闭矿后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的影响,采取 的生态保护、减缓和恢复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5 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以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符合自治 区重点行业注入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 十二五 发展规划以 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项目用地合法,选址 及总平面布局合理可行,外环境关系单纯,没有明显外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实施 中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同时通过闭矿后 的植被恢复与景观再造等措施可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当地经 济社会的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 建设可行.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到了库车县环保局、新疆农大环境检测中心(有限 公司)、库车东澳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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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价工作程序图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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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总则 2.1 评价目的、评价原则 2.1.1 评价目的 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评价的基础 上, 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并针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 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以使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 建设和运行中做好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工作,为各级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从而既能推动地方经济和基础设施建 设,又能保护好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 2.1.2 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 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依法评价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 分析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 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相关 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 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完整性原则 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 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3)广泛参与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 相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当地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库车县胡同布拉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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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2 编制依据 2.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修订,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 年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月1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1月1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年4月1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