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5-04-14 |
10
第二章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异议 6.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 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不接受邮寄、传真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供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该答复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 7.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如有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随时关注济 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变更(澄清)公告 栏目.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8、特别说明 8.1 投标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