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4-15 |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天秀二横街
30 号)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3.1 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梅州市人民医院热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MZJJ201508011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3.2 产品销售代理许可证或授权证书(提供原件). 3.3 在梅州范围内设有固定的运营保障中心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 ;
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3.6 本公司制作的报名表(点击下载);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不退.
七、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2015 年9月17 日 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9月17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天秀二横街
30 号(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梅 州分公司)
八、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九、 我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十、采购文件编制人:饶笑梅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0753-6115918
电话:0753-2208586 传真:0753-6115918 联系地址:梅州市黄塘路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县城天秀二横街
30 号 邮编:514720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4 日 梅州市人民医院热水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MZJJ201508011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3 -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 总则
1 定义与概念 1.1 采购人/用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次招标社会化服务的单位―梅州市人民医院.在招标阶段称 为采购人/招标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 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 1.2 招标代理机构:受梅州市人民医院委托主持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 司梅州分公司. 1.3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社会化投资运营管理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 投标人: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递交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1.5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1.6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材料. 1.7 本国货物:是指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组装的物品,其中生产或者组装所需的原材料或 者零件来源于国外的,该物品在本国的附加值应当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1.8 外国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 1.9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1.10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11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12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招标代理机构或 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1.13 实施周期:是指签订采购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开始实施服务之日的期限. 1.14 日期:指公历日. 1.15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