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8-04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本公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onghua 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6)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公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公布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 ) 的规定而提供有关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 ) 的资料.本公司之董事(「董 事」 ) 愿共同及个别就本公布负全责,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且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亦无遗漏其他事项, 以致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布有所误导. C

2 C 本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 期间」 ) 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相 应期间」 ) 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财务摘要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增加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增加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 人民币千元 千港元 ^ 收益 79,100 89,889 56,354 66,323 40.4% 198,458 225,528 112,876 132,844 75.8% 毛利(a) 40,162 45,640 21,666 25,499 85.4% 107,101 121,710 48,739 57,361 119.7% 期内溢利及全面 收益总额 19,033 21,629 1,858 2,187 924.4% 41,285 46,916 5,267 6,199 683.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溢利及全面收益 总额 16,477 18,724

384 452 4,190.9% 34,412 39,106 2,376 2,796 1,348.3% 股息 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撇除利息、税项前 溢利 28,699 32,614 6,311 7,427 354.7% 67,578 76,796 14,790 17,406 356.9% 撇除利息、税项、 折旧及摊销前溢利 31,403 35,686 6,868 8,083 357.2% 74,949 85,172 16,625 19,566 350.8% 每股盈利 基本 人民币 0.47分0.53 港仙 人民币 0.01分0.01 港仙 4,600.0% 人民币 0.98分1.11 港仙 人民币 0.07分0.08 港仙 1,300.0% 摊薄 人民币 0.46分0.52 港仙 人民币 0.01分0.01 港仙 4,500.0% 人民币 0.97分1.10 港仙 人民币 0.07分0.08 港仙 1,285.7%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主要财务指标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毛利率(b) 50.8% 38.4% 54.0% 43.2% 纯利率(c) 24.1% 3.3% 20.8% 4.7% 附注: (a) 毛利乃根找婕跞ハ鄢杀炯扑. (b) 毛利率乃根允找婕扑. (c) 纯利率乃根谀谝缋叭媸找孀芏畛允找婕扑. *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按汇率人民币1元兑1.1364港元转换为港元,以供参考. ^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按汇率人民币1元兑1.1769港元转换为港元,以供参考. C

3 C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未 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3 79,100 56,354 198,458 112,876 销售成本 (38,938) (34,688) (91,357) (64,137) 毛利 40,162 21,666 107,101 48,739 其他收入

3 265

115 479

584 其他收益及亏损

440 (672)

552 (1,824) 行政开支 (11,141) (13,787) (36,944) (29,876) 销售及分销开支 (1,027) (1,011) (3,495) (2,833) 一间附属公司清盘之亏损 C C (115) C 除税前溢利

4 28,699 6,311 67,578 14,790 所得税开支

5 (9,666) (4,453) (26,293) (9,523)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19,033 1,858 41,285 5,267 以下人士应占溢利及 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6,477

384 34,412 2,376 -非控股权益 2,556 1,474 6,873 2,891 19,033 1,858 41,285 5,267 每股盈利 -基本

6 人民币 0.47分 人民币 0.01分 人民币 0.98分 人民币 0.07分 -摊薄

6 人民币 0.46分 人民币 0.01分 人民币 0.97分 人民币 0.07分C4C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 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股份溢价 购股权储备 保留溢利 特别储备 总计 非控股权益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 3,470 C 4,551 200,488

528 209,037 16,794 225,831 期内确认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2,376 C 2,376 2,891 5,267 行使购股权

70 8,240 (2,643) C C 5,667 C 5,667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C C 6,862 C C 6,862 C 6,862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3,540 8,240 8,770 202,864

528 223,942 19,685 243,627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 3,540 8,240 14,274 242,913

528 269,495 25,166 294,661 期内确认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34,412 C 34,412 6,873 41,285 透过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 收购资产 (附注9)17,433 17,433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C C 12,234 C C 12,234 C 12,234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3,540 8,240 26,508 277,325

528 316,141 49,472 365,613 C

5 C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1. 一般资料本公司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起於联交所GEM 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78号华懋世纪广场23楼.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1) 提供多元化综合新能源服务,包括技术开发、工程和谘询服务、经营液化天然气站以及买卖新能源相关工业产品( 「新能源业务」 ) ;

(2) 经营餐厅及副食品贸易(「餐 饮业务」 ) ;

及(3) 物业投资业务(「物 业投资」 ) . 2. 编制基准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驶峒谱荚虻34号中 期财务报告以及GEM上市规则第18章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烦杀净急嘀.编制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本集团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准则之修订本及诠释(「新 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其将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出现重大变动. 第三季度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人民币亦为本集团之功能货币. 3. 收益及其他收入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新能源业务69,045 46,715 166,835 79,825 餐饮业务9,994 9,527 31,507 32,757 物业投资61

112 116

294 79,100 56,354 198,458 112,876 C

6 C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245

39 402

112 政府补贴(附 注)

20 C

20 370 其他C76

57 102

265 115

479 584 附注: 於本期间,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收到人民币20,000元 (二 零一七年:人民币370,000元) , 为中国政府为鼓励其业务发展所给予的补贴.该等奖励并无附带特定条件,因此,本集团已於收讫时确认该等奖励. 4. 除税前溢利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下列各项: 董事酬金2,527 3,387 8,718 7,429 薪金及其他津贴4,478 4,199 13,734 13,19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 包括董事之供款)

862 757 2,464 2,191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开支(不 包括董事之开支) 1,831 3,943 8,672 4,868 9,698 12,286 33,588 27,67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704

557 7,371 1,835 5. 所得税开支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中国企业所得税: 即期税项9,666 4,964 25,959 10,41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 额拨备) C (511)

334 (892) 9,666 4,453 26,293 9,523 C

7 C 香港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计算.由於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均无於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之应课税溢利,故此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位於天津及上海之中国附属公司按税率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位於中国的一间附属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小 型微利企业」 ,且已向当地税务机关登记以符合资格享有减免至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6. 每股盈利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16,477

384 34,412 2,376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平均普通股数目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目对账如下: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千股千股千股千股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股份数目3,499,520 3,436,223 3,499,520 3,434,940 有关下列项目之被视为已发行股份: -购股权84,466 35,309 64,375 44,291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股份数目3,583,986 3,471,532 3,563,895 3,479,231 7. 股息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并无支付或建议宣派任何股息. 8. 储备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储备变动载於第4页之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C

8 C 9. 透过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收购资产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本集团透过向独立第三方以现金代价人民币78,400,000元 (相 当於约94,394,000港元) 收购天津津热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81.8%股权以收购若干资产.天津津热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获准从事天然气销售;

燃气管道工程;

燃气输配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

供热技术开发、谘询、服务及转让;

新能源技术开发;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机电设备及安装;

及城市集中供热服务. 於交易中已收购的资产净值详情如下: 人民币千元物业、厂房及设备87,00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9,993 银行结余及现金3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171) 资产净值95,833 减:非控股权益(17,433) 现金代价总额78,400 因收购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 人民币千元以现金支付代价78,400 减:已收购的银行结余及现金(3) 78,397 10. 关联方交易於本期间,本集团与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截至以下日期止三个月 截至以下日期止九个月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八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上海庞迪商贸有限公司 (附注1) 购买存货 C

78 C

399 附注: 1. 上海庞迪商贸有限公司为一间由本公司附属公司一名前董事实益拥有的公司,该前董事已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辞任. C

9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业务回顾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季期间(「本 期间」 ) ,本集团继续采取拓展新能源业务及稳固餐饮业务的「双 轨发展」 战略. 凭藉新能源业务於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甚具潜力的表现,於本期间本集团继续从新能源业务带来坚实贡献,而餐饮业务则维持稳定.本集团的收益比同期增长75.8% 至人民币198.5百万元,除税后纯利攀升683.8%至人民币41.3百万元.有关增幅乃主要由於本集团新能源业务所完成的项目有所增长. 新能源业务於本期间,本公司名称由 「Northern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更改为 「Zhonghua Gas Holdings Limited」 ,并采纳「中 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新双重外国名称,以取代「北 方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以反映我们锐意发展新能源业务及将市场覆盖围扩充至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甚至延伸至整个大中华地区.本集团计划将延伸其业务围至发展液化天然气(「液 化天然气」 ) 的供应业务,使本集团最终发展成为大中华区领先的多元化综合新能源服务供应商. 本集团目前主要於天津地区提供煤改气供热方案的技术开发、工程和谘询服务, 以及买卖新能源相关工业产品,同时亦於天津经营液化天然气站. 於本期间,本集团透过主要向中国天津的客户提供多元化综合新能源服务,继续提升其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本集团已完成外管网工程合约及工程项目,包括锅炉脱硫塔升级. 於本期间,本集团继续加强其新能源业务的业务整合.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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