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4-17 |
20000 汽车运输,仓库贮存 公用工程 给水 15500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直接供给 排水 12000t/a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 供电 2656.94 万kWh/a 市政电网 绿化 - 绿化率 20% 噪声处理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 厂界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要求 清下水
125 就近排入河道 废气处 理 颗粒物(镭射、镭焊) 烟雾净化器净化后通 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外排 有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注塑) 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 排放 无组织达标排放 固废 一般固废暂 存区 50m2 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生活垃圾
10 个垃圾箱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 本项目年生产
300 天,二班制,日运行
20 小时;
? 本项目员工人数
1000 人.
5、项目所在地块及平面布置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4.本项目拟建于昆山市锦溪镇轮船圩港东侧、百家荡南侧. 项目周边现状为:东邻电子羽,以东为丰岛电子科技三号厂房;
西邻丰岛电子科技二号厂 房,以西为锦裕路;
南邻裕民汽车、钜联水务科技,以南为锦东公路;
北邻百家荡.目前, 项目周边 300m 内无民宅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5.
6
6、产业政策及选址规划 产业政策: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 (2013 修正) 中鼓励类、淘汰、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投资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项目不属于江 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其修订目录、 《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要求, 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行禁止范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锦溪镇大力发展的产业为:(1)鼓励发展以现代高效、绿色食品生产为主、兼顾休闲 观光的都市农业;
(2)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辅助,兼有管理和研发,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 精密机械等主导型产业, 大力培育光机电和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 (3) 积极发展能提升锦溪镇功能的生产型服务业以及为生产和生活相配套的现代第三产业. 选址规划: 本项目位于选址于锦溪镇规划的工业区内, 项目用地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 项目从事开发、生产光电开关、智能型传感器、新型仪表元器件、光电器件、信息类、通 讯类产品及连接器、键盘、按键、机壳、硅橡胶类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型腔模、冲压模;
表带加工;
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以上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属于锦 溪镇大力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因此说,项目选址符合昆山市和锦溪镇的发展规划及其他 的相关规划,选址合理.
7、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昆山市)范围及与本项目的空间关系 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 湿地、重要渔业水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
6 个类型
12 个区域,总面积 149.49 平方公里, 占昆山市国土面积的比例 16.06%,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 26.32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 例2.83%,二级管控区面积 123.17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 12.23%.通过生态红线 区域调查可知,本项目工程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文件中划定的昆山市生 态红线区域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