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4-18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木材粉碎机
200 套、撕碎机
200 套、除尘设备
100 套项目 建设单位 巩义市发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发展 联系人 张发展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永安街道办朝阳路东段
200 米 联系电话
18538585000 传真/邮政编码
451200 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永安街道办朝阳路东段
200 米 立项备案 部门 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9-410181-34-03-00553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29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 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3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7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 0.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环保问题的日益严重和环保意识的逐渐加深,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 求日益增加,巩义市发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 万元,在巩义市永安街道办 朝阳路东段
200 米处利用现有厂房新建年产木材粉碎机
200 套、撕碎机
200 套、除尘 设备
100 套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满足市场需求,还能提供一定的劳动就业岗 位,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该项目不在其 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且项目生产工艺及所用设备无目录 中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
同时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 年 修订)》的备案要求且现已备案,备案文号:2019-410181-34-005531,项目备案确认 书(见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 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6月29 日 环境保护部令第
3 44 号 公布和
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修正规定, 本项目属于名录中规定的 二十
三、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中69 条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其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项目 应当编制报告书,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应当编制报告表.本 项目无电镀或喷漆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巩义市发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 1),我单位承担了本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 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在上 述工作的基础上,本着 客观、公开、公正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