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8-04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覆皮板
5000 张、皮雕
5 万平米、皮条
5000 根、地板
20 万平米 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柯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洁 联系人 徐伟峰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8 号 联系电话
13806193058 传真 ―― 邮政编码
214000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8 号、张舍路
18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90 其他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325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8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1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3.
9%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6 年12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 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513 燃油(吨/年) ―― 电(度/年)
5 万 燃气(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全厂职工生活污水共计 265t/a 接管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直湖港.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2 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吨/ 年) 成分或规格 厂内最大存储量 (吨)
1 发泡材料 A
28 乙二醇(10%)、苯乙烯-丙烯腈-共 聚物(5%)、五甲基二乙烯三胺 (1%)、水+辅助发泡剂+扩链剂+ 稳定剂(84%) 0.68
2 发泡材料 B
14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80%)、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19%)、 异氰酸苯酯(1%) 0.34
3 白乳胶 1.5 水性粘结剂,由醋酸乙烯、引发 剂、水为成分的胶粘剂 0.24
4 抛光膏 0.1 长石粉、油脂 0.02
5 蜡0.4 蜡、硅油、石油溶剂,其中石油 溶剂 45% 0.04
6 胶水 0.12 聚氯丁橡胶 20-25%、甲苯 60-75% 0.02
7 板材
14400 张PVC
1200 张8皮料
96000 米PU
8000 米9棍子
5000 根PS
500 根10 地板
1250 木质
100 11 装饰配件 若干 塑料件、珍珠等 /
12 元器配件 若干 元件、电线 / 表1-2 企业生产设备一览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1 压机 600mm*900 mm /1300 mm *2500 mm /1300 mm *3500 mm
3 2 皮料开料机 /
1 3 切边机 /
1 4 封边机
400 mm *400 mm /300 mm *600 mm
4 5 压边机 /
1 6 包覆机 /
1 7 发泡机 /
1 8 开板机 /
1 9 抛光机 /
3 10 自动成型流水线 /
1 11 成型机
400 mm *400 mm
10 12 喷枪 /
1 13 开槽机 /
2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3 14 空压机 /
1 15 冷水机组 /
1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 材料 名称 组分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 爆炸性 毒性 毒理 乙二醇 无色澄清粘稠液体,沸点 198℃, 与水、 低级脂肪醇、 甘油等混溶, 微溶于乙醚, 几乎不溶于苯及其同系物、氯代烃、石 油醚和油类,有甜味,具有吸水性,易燃. 苯乙烯-丙烯腈 -共聚物 无色透明的热塑性树脂,具有耐高温 性、出色的光泽度和耐化学介质性,优 良的硬度、刚性、尺寸稳定性和较高的 承载能力,不溶于酮类的某些芳烃. 发泡材料 A 五甲基二乙烯 三胺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能溶于水、醚 及醇类溶剂,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及二 氧化碳,是聚氨酯反应的高活性催化 剂. 可燃 微毒 二苯基甲烷-二 异氰酸酯 淡黄色熔融固体,有强烈刺激气味,熔点40℃,沸点 373.4℃,溶于丙酮、苯、 煤油、硝基苯. 多亚甲基多苯 基异氰酸酯 褐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沸点 392℃,用于制造泡沫塑料、粘合剂等. 发泡材料 B 异氰酸苯酯 无色液体,熔点-31.3℃,沸点 162℃, 溶于苯、甲苯、氯仿等,在水和醇中分 解. 可燃 低毒 白乳胶 / 乳白色粘稠液体,黏度≥1.5-4,凝胶温 度≤0-3℃, 主要水性粘结剂, 由醋酸乙 烯、引发剂、水为成分的胶粘剂.可常 温固化、干燥快、粘结强度较高、粘结 层具有较好的韧性和耐久性且不易老 化,耐热性强. 不燃 无毒 抛光膏 / 白色膏状物,密度 1.1-1.4 g/cm3 ,加热 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及水、浓烟. 可燃 LD50:2.5 g/Kg 蜡/液态,不溶于水,易溶于醇、其他有机 溶剂.密度 0.9 g/cm3 ,熔点 5000mg/ kg 胶水 / 液态,密度 1.08 g/cm3 ,沸点 75-110℃, 闪点 7℃,自燃点 422℃,含聚氯丁橡 胶20-25%、甲苯 60-75% 可燃 LD50636 mg/kg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无锡柯乐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280 万元, 租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 长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无锡柯玛不锈钢板业有限公司厂房, 从事装饰材料及木制品 的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覆皮板
5000 张、皮雕
5 万平米、皮条
5000 根、地板20 万平米. 其中部分地板生产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张舍路
18 号 (租赁 无锡柯玛不锈钢板业有限公司厂房) ,其余产品生产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 联合路
8 号(租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长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厂房第二层) ,两厂 区相隔张舍路.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 有关规定,考虑到本项目不属于塑料制品业,属于家具制造,因此企业委托无锡 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就《年产覆皮板
5000 张、皮雕
5 万平米、皮条
5000 根、地板
20 万平米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 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请公司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覆皮板
5000 张、皮雕
5 万平米、皮条
5000 根、地板
20 万平 米项目 行业类别:C2190 其他家具制造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
8 号,张舍路
18 号 投资总额:280 万元 劳动定员:企业职工及管理人员
20 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
260 天,一班制,每班
8 小时 厂内不设食堂、宿舍,安排职工统一享用外卖快餐
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5 表1-4 项目产品方案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 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覆皮板
5000 张/年 皮雕
5 万平米/年 皮条
5000 根/年 联合路
8 号生产车间(第二 层) 地板(发热地板)
15 万平米 张舍路
18 号生产车间 地板(普通地板)
5 万平米 8h/d*260d/a =2080h/a
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颁布的版 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也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关 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 知》苏经信产业z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 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 (锡政办发〔2008〕6 号) 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 不属于 《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 录(2015 年本) 》 .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企业土地证,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无锡市滨湖区控制性 详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现状用地要求. 根据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报 告书已于
2009 年通过无锡市环保局审批) ,胡埭工业安置区(包括南区、北区和 西区)位于胡埭镇西北部,整个工业安置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3.2 平方公里.规划 范围:南区规划范围东起刘闾路、西至芙蓉南路、南起环镇北路、北至沪宜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 平方公里;
北区规划范围东至刘闾路、南止沪宜路、西临 直湖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3.6 平方公里;
西区规划用地东至直 湖港、南以规划环园南路为界,西至陆马公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6 为7.7 平方公里.北区主要作为市区和滨湖区外迁企业的安置地之一,建成以轻 纺电子、精密机械加工为重点的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齐全、集约高效、环境优美 的现代产业安置区.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安置区北区,为其他家具制造,属于轻 工行业,本项目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定位要求. 企业所在园区已领取排水许可证,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 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园区的环保规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胡埭工业安置区的规划要求.
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2 年1月12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 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 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
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 村名称,胡埭工业安置区属一级保护区.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 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 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 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 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 作业;
新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 、 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 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太湖 流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关闭、淘汰 .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
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