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8-04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8 年12 月1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议案》
2008 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08 年度聘任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变 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