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5-04-21 |
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应建立畅通的公 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 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 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
4 - 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 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 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 件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应当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将环评批复及报告原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生态 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 门的监督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19 年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