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4-21 |
并根据行政许 可流程在所涉及的其他审批单位之间转送. (3)申请材料能够通过与其他审批单位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
审批单位可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 (4)可实行容缺受理°按照《贺州市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l6〕 l29号)规定'
凡属 政府投资项目'
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请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申请材料欠缺的情况下'
经申请单位作出 承诺后'
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可先予以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
待申请单位补齐补正所缺材料后正式发放证照或批复 文件 (5)各审批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是行政审批工作中所使用的专用印章,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具有与行政审批机关 行政印章的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