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4-23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谈判程序
1、宣布会场纪律;
2、介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和有关人员;
3、投标供应商各派出一名代表对各谈判方的谈判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4、经确认以上程序无误后,开始谈判.
(四)谈判顺序 谈判顺序:对符合开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投标供应商,以签到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顺 序,分别与每位谈判响应人就价格、商务、技术等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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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2/3.
(六)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过程将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进行.
2、评标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