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4-23 |
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所包 含的具体的货物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 1.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01 包: 人民币 150000.00 元;
02 包: 人民币 470000.00 ;
03 包: 人民币 134000.00 元;
04 包: 人民币 150000.00 元;
05 包: 人民币 170000.00 元;
否则,其投标无效. (超过每分包总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 2.付款方式 和条件 2.1 货物到货且验收合格之日起
1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合同总金额 的5%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在采购人验收合格
1 年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2 中标人向采购人请款时,必须开具有效的等额发票. 3.完工时间 与地点 3.1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中标人完成全部货物交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3.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包装 4.1 货物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包装出厂,交货时须为原厂未启封的全新包装,序列 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4.2 货物包装须适合于现行国内运输方式,并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的多次搬运和装 卸不被损毁. 5.安装调试 要求 5.1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以及所有必须的线材与备件等. 5.2 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5.3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4 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5.5 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货物的安装和调测,负责处理设备 的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并应对系统质量全面负责.
10 5.6 中标人在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 6.验收标准 6.1 货物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 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6.2 交付验收标准: 6.2.1 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必须已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并能提供由国家质检部门 出具的检验合格证及设备安全运行许可证书等正式投入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许 可证明文件. 6.2.2 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6.2.3 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 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招标方 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注:上述各类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3 本次采购的货物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4 中标人应将关键货物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