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4-23 |
2019 年05 月13 日至
2019 年05 月17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对已报名的投标人采取进行实地现场踏勘.分支机构负责人须 到场配合勘察.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出具《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现场勘察证明盖章确认,并在 投标时将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采购内容: 1.1.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复审稽核业务);
1.2.出具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审核报告.
2、采购数量:采购中介机构数量
8 家.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中标人须提供常设全天候
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 务通知,中标人须在接报后 0.5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合格的服务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不予 支付任何费用.
2、 中标人应满足或优于最新出台的 《连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和《连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复审 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项目预算:按实结算.
4、服务期限:叁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5、付款方式: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