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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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顺德区龙江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第五期建设及运营服 务项目(包2) 项目编号:440606-201708-LJ07800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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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本项目(包2)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 作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或其分 支机构)签订了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注:分支机构参与协商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 资质) .

3、本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 购代理机构于协商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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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需求 商务需求明细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报价要求 1.1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通讯链路的建设及三年光纤租赁费 用,80 个新建光缆点位、26 个原高清基础上和

3 个村高清基础上新增设备的光电 线路接入工作的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 训费、保修费) 、验收费、售后服务,项目中所有前端设备的三年电费,各项税费 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相关费用. 1.2 本项目(包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861600.00 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子包预 算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2 付款方式和 条件 2.1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

2.2 本项目监控建设完工且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 总价的 30% ;

2.3 从本项目监控建设完工且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 每满半年 (即6个月) 支付一次租赁费 (即分

6 次进行支付) , 每次租赁费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 2.4 供应商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

3 租赁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本项目监控建设完工且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

4 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0 日内完成架设并调通所有租赁的通信线路, 试用期为一 个月,经试用合格后供应商组织验收.

5 验收标准及 要求 5.1 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 节能标准、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的投标承诺验收. 5.2 供应商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后,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 验收.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 5.3 项目验收前供应商应将本包的全部资料交付给采购人. 5.4 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方案, 提交完善的系统文档(纸质、磁质)并接受咨询. 5.5 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所有租赁的通信线路的建设后,采购人连同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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