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04-30 |
1 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一、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
2017 年扩大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 ) 申请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6月2日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四份《最高 额抵押合同》 ,分别为:
1、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7-171 号) , 以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二期的土地 (胶国用 (2013) 第22008 号)作为抵押物.
2、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7-171-01 号) ,以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二期的房产(房权证胶自变字 第50523 号)作为抵押物.
3、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7-171-02 号) ,以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四号路南的房产(房权证胶自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19
2 变字第
50524 号)作为抵押物.
4、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7-171-03 号) , 以公司位于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四号路南的土地 (胶国用 (2013) 第15-39 号)作为抵押物. 上述四项抵押物为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合计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抵押期限三年.贷款具体金额、利息 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4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7 年5月12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按银行的要求,以公司房产、 土地使用权、外币、银行存单、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等提供相关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李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 .
三、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是为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抵押担 保,贷款款项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和公司生产经 营的正常需要,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促进公司发展, 是合理的、 必要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19
3
1、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2、《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3、《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