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5-05-04 |
1 年的记录. 5.1.3 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并在启用时进行确认. 5.2 仪器运行参数设置要求 5.2.1 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设置不应超出现场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3 倍.当实际水样排放浓度超出量程设置要求时应按 9.7 的要求进行人工监测. 5.2.2 针对模拟量采集时,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采集信号量程设置、转换污染物浓度量程设置与 在线监测仪器设置的参数一致.
6 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 6.1 采样方式 6.1.1 瞬时采样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和流量计对瞬时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pH 值、温度和流量至少 每10 min 获得一个监测数据;
间歇排放时,数据数量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
6 倍. 6.1.2 混合采样 化学需氧量(CODCr) 、总有机碳(TOC) 、氨氮(NH3-N) 、总磷(TP) 、总氮(TN)水质自动分 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 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 采样(如:每15 min 采一次样,1 h 内采集
4 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